公司注销了,清算程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百8十5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十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1百8十7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