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区办理房地产经纪4项备案的详要求及周期
正常情况下,北京各区都已经不可以新办房地产经纪公司的4项备案了,但是总会有渠道窗口可以新办,若是您想办理房地产经纪公司的4项备案证明,那您可以联系我咨询同v
房地产经纪4项备案分别为:
1、房屋租赁经纪;
2、商品房销售代理;
3、存量房让经纪;
4、其他经纪服务!
办理北京房地产经纪备案需以下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信息表、公司章程及修正案需提供申报之日前1个月内工商出具的档案材料;
4、两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书》及《房地产经纪人登记》或省、省工商局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书》的专职人员;
5、经纪人的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
6、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负责人的明和任职文件;
7、与营业执照记载1致的机构服务场所经营场所为申报企业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经营场所为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8、房产中介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部门、职位、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需要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章程。
3、产权证明。
居委会盖章
4、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
知识点归纳:
1、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2、房地产经纪公司主要的职能就是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自2018年停批以来,很多房地产经纪公司都因为没办法备案而不能开展相关业务,对企业影响特别大,有些了解内情的老板做房地产经纪业务,就会选择已经备案成功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来经营,也是不错的选择!我司也有现成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让,有需要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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