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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2024-01-2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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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东城/崇文朝阳
服务内容:
资质认证
区域
北京-朝阳-国贸
认证
手机身份证
联系人
杨琪发
信息详细

大家好,我是经典世纪杨琪发(此处电话号码已屏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和播放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的行业准入证。
此证书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用以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确保节目制作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本公司专注企业服务十余年。
承接资金业务,资质办理。
商标注册,公司注册注销,公司改制,公司外迁,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工商税务代理业务。
欢迎随时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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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通常包括:

1. 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

2. 具备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工作场所。

4. 有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 遵守国家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6. 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办理流程1般包括:

1. 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 初步审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单位符合条件。


3. 受理通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


4. 现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以确认其具备相关制作条件。


5. 审核决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会根据现场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出具审核意见。


6. 颁发许可证: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审核意见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审核后,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7. 年检:取得许可证的单位需要定期接受行政部门的年检和监督。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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