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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酒店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让事宜中,根据当前的信息和规定,以下是需要注意的要点:
1. 酒店经营权让:当酒店经营权发生让时,受让方通常需要重新办理所需的各类证照,因为证照通常是与经营主体绑定的,无法直接沿用出让方的证照。
2. 营业执照让:营业执照是可以进行让的,但如果营业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则法人不可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原工商户注销后,新经营者才能进行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3. 酒店设立备案: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设立酒店时需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相关许可。
酒店设立并不需要文旅部门审批,但需在开业后30日内向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让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酒店的新设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管与服务提供。
4. 过户手续: 当营业执照发生让时,新经营者需提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进行新的注册登记。
5. 后续责任:关于营业执照让后是否需要承担后续责任,通常让后的新经营者会承担起新的经营活动产生的责任,但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北京酒店管理公司在进行营业执照让时,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办理相关证照、注销和重新注册登记、以及进行备案等。
如果您是酒店经营权的受让方,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各项法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