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外商及其代理人向中国出口和国内从国外进口列入《名录》中的工业化学品或农药之前,均需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
对准予进口的发给《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通知单》实行1批1证制,每份通知单在有效时间内只能报关使用1次
申报办理资料清单:
1、提供化工品MSDS, 中文或者英文,并盖章;
2、空白盖章纸若干可以在右下角备注:仅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使用 ;
3、100%成分表如果MSDS中已经有100%成分表,则不用
4、样品1份,100g以上。
危险品额外流程:
1.在货物到港前,需要向海事局做:危险品申报,如果到港了没申报,会有高额的罚款。
2.危险品发货前做:危险公示标签审核,且需要张贴:危险品标签,这个标签可以在国外发货前张贴,或者是查验
前张贴,否则不能提货。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