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范围
1自愿申请广东省2、3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且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水利工程不含农村水电站管理单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以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监理、水文监测、后勤保障等4类单位。
2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6月30日前期满,且自愿申请证书延续的广东省水利2、3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
2、评审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要求开展评审;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监理、水文监测、后勤保障等4类单位分别按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T/CWEC(此处数字已屏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T/CWEC(此处数字已屏蔽)、《水文监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T/CWEC(此处数字已屏蔽)、《水利后勤保障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程》T/CWEC(此处数字已屏蔽)以下简称“评审规程”的要求开展评审。
3、申请时间
第1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时间自通知印发日起至2024年5月8日。
4、其它事项
1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自愿向省水利厅申请评审标准化达标等级,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单位的自评报告应全面反映标准化自主评定的前期准备、自评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用语规范、表述简洁,且应适当提供建设和自评过程中的影像、照片。
自评报告、支撑性材料等应符合单位实际,严禁照抄照搬,发现不同申报单位之间存在大面积雷同的,均不予通过。
3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在本次延期评审工作结束前继续有效。
4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