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被称作是奶茶界的“网红”鼻祖,店门前的“排队盛况”足以肯定其在奶茶行业的地位。
我们都知道喜茶,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喜茶的前身是曾红极1时的皇茶。
皇茶早先也是迅速占领市场,不幸的是由于皇茶商标涉及敏感词汇迟迟未能注册,面对山寨店野蛮生长的境况,皇茶束手无策只能被迫改名。
于是,皇茶重金万购买了喜茶商标,1切重新来过。
幸运的是,购买商标之后,喜茶后续完成上亿元的融资,逐步发展成为茶饮业的头部品牌。
随着品牌越做越大,吃过商标亏的喜茶,商标布局也要迅速跟上。
美西西上诉至,1审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1、2、3在文字构成和呼叫方面近似,指定使用商品类似,构成近似商标,驳回了美西西的诉讼请求。
美西西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主要理由为喜茶自年上市来已成为现象级茶饮料品牌,商业,频频遭到模仿和假冒;引证商标1、2、3系恶意注册,其中引证商标1已被驳回,引证商标2和3与诉争商标整体外观存在区别,相关公众不会发生混淆误认。
经2审审理,首先,引证商标1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其不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其次,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2、3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整体比对区别不明显,且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已构成使用在同1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各引证商标的注册是否具有恶意的问题,非本案的审查范畴,故对美西西的相关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2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知协▼▼【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若有不妥,请告知修改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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