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试科目:
1、公共课。
1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2》3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3门的。
2、专业课。
1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
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3、基础课。
基础课是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课程,目的是为考生学习专业课打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
4、选考课。
选考课程是指在1个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1些选修的课程,例如感觉英语自学难度大的考生可以选择几门选考课程替代英语2的学分,1般是考3到5门课程,不同主考院校的要求也是不同。
自考学习方式
自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1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2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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