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过期没有认证怎么办
发票管理不当,发现后发现过期没认证,有什么方法能解决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
1、对增值税1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1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2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1发票。
2、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4商业企业1般纳税人0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5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1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增值税1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1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