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代办费4000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9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应当为股东1次性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验资证明
3.法人股东近两年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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