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股权让之后原股东还有权利
上海公司股权发生变更之后,原股东是不是还有权利要求原公司做些什么?
我们都知道,1个公司的成立是由公司股东发起并且出资设立的。
所以公司的权利就是股东。
在单个股东情况下,股东的权利就是100%,1个人说的算。
当时多个股东合资的时候,我们正常理解就是谁的股权份额大,谁就有表决权利。
这个理解其实是没有问题的。
当这家公司处于正常运的状态下,公司股东是可以、也有权知道公司的具体情况。
这是1个正常合理的要求。
但是当你的股权发生变更之后,股东把名下股权全部让出去之后,其实也就对这个公司失去了主张的权利。
因此公司股东如果股权已经让出去的话,其实是没法再要求原公司为你做什么的。
当然如果有些比较特bie的情况下,可以走法律的途径来处理问题。
另外还有1个我经常遇到的1个问题。
那就是合伙的公司啊,经常会出现1些不合的现象。
就是股东之间的矛盾,波及公司的经营。
又或者小股东没有权利做什么什么。
其实这都是不合理的。
因此,在大家准备合伙开办公司的时候,应该在1开始就把公司运作流程制度规范好。
并且坚定的实施。
否则后期就容易出现尴尬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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