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3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2、培训内容: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1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
培训班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3门课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其余3门课程为考察课,以自学为主。
3、报名材料:
带3张1寸免冠照片、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历证复印件 1 份。
4、发证机构:
考试合格后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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