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会计实务培训,贷款的涉税问题
姜堰上元职业培训
曹老师
姜堰人民中路东方不夜城2号楼2楼上元教育
贷款的涉税问题
1、增值税
企业如果是贷款方,其利息增值税部分不能进行抵扣,即使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然不能抵扣。
企业如果是借款方,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不管对方是企业还是个人,利息收入都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
计算方式:利息÷1+6%×6%小规模3%计税
企业如果是借款方,3个月内的出借款,可以申报无息借款,超过3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
注:根据实践经验总结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是贷款方,支付利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十8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
3、个人所得税
企业是贷款方,向个人支付利息。
企业向个人支付报酬时有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业务。
向个人支付利息,需要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实际支付利息=个人获得利息×1+20%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