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会计实务培训,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其账务处理
姜堰上元职业培训
曹老师
姜堰人民中路东方不夜城2号楼2楼上元教育
1、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
账面价值=资产成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累计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1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回。
3、资产报废、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通过债务重组抵偿债务等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销。
准备减少记借方
特别提示
1此处减值损失是指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不允许回;
2注意:回与结的区别。
2、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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