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设立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1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都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2者都具有经营资格,都具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但是,2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2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1个分支机构。
因此,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2.2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而子公司与1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2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1般无限制。
4.2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1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5.2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1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而子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与总公司财产无关。
另外,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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