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我的 发布

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10-24 11
点赞 收藏
类型:
建筑
形式:
网络班
学校名称:
13720650890
学费:
面议
区域
西安-碑林-长安路
认证
手机身份证
联系人
苟老师
信息详细
很多人都问老师,有职业资格证可以用吗?详情请看下文
各市区人S局、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2023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范围
1.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2.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3.评审专业: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人工智能、广播电视、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地质、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等。

2、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X教育培训学习。
从2015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X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
1.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证件1份;
学历复印件1份;
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各1份;
继X教育相关证明材料1份;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的工作总结1份;
论文2篇复印件各1份。
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S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1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1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S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1职称资格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换评审。

详细咨询苟老师
咨询联系人:苟老师 条件不够可以联系苟老师
咨询时请说明:专业、级别和年龄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2环长安南路长安大街3号8号楼1703室省体育场对面

交易前请核实商家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勿轻易相信付定金、汇款等交易方式。

热门推荐
拔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