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按照依法依规、重点突出、有序实施的原则,修改条款26条、删除1条,重点对许可等级、申请条件、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完善。
1是完善立法依据,细化许可范围。
总则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立法依据,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定义进行细化,进1步明确承揽发电项目升压站、外送线路等涉网工程需要取得许可证。
2是压减许可等级,调整许可条件。
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由5级压减为3级,1级不变,原2、3级合并为2级,原4、5级合并为3级,对应调整许可范围,优化各级别人员数量及业绩标准,同时规范人员任职条件,明确社保缴纳要求。
3是完善许可审批,优化许可服务。
结合资质许可“1网通办”、推行电子证照等工作实际,调整申领许可纸质证照内容,细化许可延续业绩材料,完善许可注销情形,持续加强许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4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法律责任。
根据上位法及相关规定,加强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调整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配合监督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依法调整处罚金额,增加信用记录相关规定。
任何单位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0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4月10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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